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年终结算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时间
财务年终决算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8日
(1)12月28日前如遇节假日,则不对外报账。
(2)2016年1月11日开始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涉及国库支付业务的政府采购款项支付、重中之重学科报销请在12月14日前处理。
二、预支款清理
教职工预支的各类款项,必须及时办理冲账手续。(注:教职工预支款明细请在计财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三、票据清理
各有关学院、部门领用的内部收据,应于12月28日前的工作日交回计财处财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20室),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年底前急用时单独申领。
四、收入清理
1.凡预借财政或税务票据(先开票给对方单位)的教职工,请抓紧时间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2.凡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部门或个人,可登录计财处网站在“功能模块”——“到款查询”栏目查询,并于1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到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楼216室)11号窗口银行出纳岗位办理到款入账手续。
五、资产清理与盘点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做好资产的盘点、入账工作,并与财务做好有关账目的核对。
2.继续教育学院及时做好教材年终盘点与账目核对工作。
六、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检查
各部门近期认真检查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有未完事项请尽快执行,以免影响年度项目执行率。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