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2016年财政年度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完成新的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及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2015年及以前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经费项目的执行
今年省财政厅、教育厅加强了对高校预算执行的监管,上半年对2012年之前的各类财政专项结存资金实施了强制收回,金额达1000余万元,并采取了预算执行向全省高校通报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与财政拨款挂钩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措施。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将直接关系到学校下一年度预算拨款以及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年度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中央及省提升地方办学专项资金、重中之重及重点学科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专项、浙江省社科补助经费等各类财政专项。现就预算执行提出以下要求:
1、2016年财政厅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下达同意继续使用的财政专项经费,将继续开展清理工作。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预计能在年内完成的,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预计无法在年内完成的,要查找原因,研究加快项目执行的举措,避免在2016年被财政部门强制收回。
2、2015年校内预算安排的各部门基本运行费(公务费除外)年底结存学校统一收回,不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安排的专项经费,如无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结存年底统一收回,项目若仍需继续实施的,应重新申报2016年度预算(注明2015年度结转使用项目);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按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2016年起申报的专项,必须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对各部门已从财政专项经费中办理预支手续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年底前尽快办理预支款的核销业务,否则因项目经费被财政部门收回后无法冲销预支款的,其发生的费用由预支单位或预支人承担。
4、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尽快启动和完成学院间工作量结算、公用房占用费、年终分配方案制订等工作,避免年底集中办理。
5、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经费。学院各类自主理财预算经费如有结存统一划转下年度相对应预算项目继续使用。
6、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严禁因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发生转移、挪用、私设小金库等各种违规操作。
二、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原则及工作流程
依照“无预算,无支出”原则,学校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教育厅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校年度财力、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校内各预算单位工作任务、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部门2015年预算执行及经费结余情况、校审计处有关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证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的前提下,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所需的建设资金。
2、各司其职,科学论证。各部门要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各年度建设任务,建立相应的项目库,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学校根据财力分年度逐步投入建设。
3、勤俭节约,注重绩效。严格控制一般支出,从严从紧安排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公”支出预算在去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年末将选取部分项目经费,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预算编制的流程
学校2016年预算的编制按照“各预算单位申报预算,计财处编制预算草案,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执行”的流程完成。
1、学校二级单位预算申报
学校二级单位预算申报从申报对象来划分,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含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学院预算。从预算内容来划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部门预算
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校预算编制原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度学校和部门工作任务、2016年收支预计情况等因素,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方案。
职能部门所填表格为“2016年校内预算——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附件1)。
其中,收入表填列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能纳入学校收入总预算的全口径收入额。支出表填报内容主要分为基本运行费和项目经费两部分。基本运行费包括部门公务费及按照学校和本部门正常的业务工作性质,每年度必须发生的业务支出。项目经费则主要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设所需的经费支出。项目经费主要分为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科学研究中心、专项维修及公共管理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经费等。各职能部门根据“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目标及分年度的建设任务,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建立本部门项目库,并统一报备计财处,各部门可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年度学校预算安排,修改本部门项目库项目。从2016年起,项目经费原则上安排各部门项目库中报备的项目,学校对项目经费的投入实行先立项论证,再投入监管,后绩效评价。
项目经费需填报“浙江农林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协议期限的,按协议执行;项目经费由财政拨款保障的(财政专项),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从2016年起,学校在年度预算安排项目中,将选取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重点对预算资金的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按《浙江农林大学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预算
学院预算由学校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经济收入分配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二学院自主理财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统一核定各学院自主理财经费预算指标。学院(部)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为单位编报经费预算,于学校预算发文后一个月内报学校核准后实施。
2016年学校将对部分承担学校公共基础课学院的自主理财本科生学费拨款系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办法将在学院预算编制工作会上做统一说明。
2、学校预算方案的编制
计财处将根据财政厅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学校年度预算原则、学校事业计划、学校财务状况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预算申报情况、及各项目经费论证情况,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提出学校预算草案。
学校预算草案呈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经校党委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3、特殊内容编报
机关职能部门公务费统一参照2015年度办法编报。
出国(境)经费,各预算单位(包括教师个人)计划2016年有出国(境)计划的,填报相应计划明细,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计财处,其中团组由国际处统一填报、教师科研计划由科技处汇总审核、其他相关计划明细直接报计财处。
基本运行费(不包括公务费)中需列支招待费的,须填写“基本运行经费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说明表”(附件3),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执行,不做说明的,该项目不得列支招待费。
基本运行费中原则上不得列支校内人员劳务报酬,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基本运行经费劳务费支出情况说明表”(附件4),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执行,不做说明的,该项目一律不得列支校内人员劳务费。
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按学校相关规定或协议编制收支预算,按“收支预算申报表”(附件5)要求填报。
暨阳学院统一按上缴资源使用费金额编报。
三、2016年财务预算编制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是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与各部门各学院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紧密相关,各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6年预算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
2、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各预算单位应从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项目经费的论证要充分考虑现有资源利用情况、新增资源的持续性情况及各种资源的联系性。对于建立项目库的预算单位,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细化预算、强化执行。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支出内容要尽可能细化、明确,以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预算项目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内容执行,非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作预算调整。
4、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法规。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计财处,严禁隐瞒、截流收入,私设“小金库”。同时真实地反映支出,严禁虚报支出套取预算资金。
5、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在学校项目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建立健全相应项目经费的预算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绩效管理。
四、编制方式与时间
1、为提高预算编报的准确性与时效性,2016年校内预算在原申报方式上,试行网络申报。
2、计财处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一次各预算单位财务联系人培训会议,就2016年校内预算编制等做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填写2016年预算表格可从计财处网站下载,报计财处纸质、电子报表各一份。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由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费立项申报书、各相关部门的项目库电子材料、出国(境)经费申报材料等由相关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3日
联系人:章秋微 电话:9292891
邮箱:jccys@zafu.edu.cn
附件:1.2016年校内预算——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
2.浙江农林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3.基本运行经费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说明表
4.基本运行经费劳务费支出情况说明表
5.收支预算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