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校内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5-06-11 浏览: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校内专项经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意见,经专项经费清理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15年校内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上级部门和校外单位资助的项目保留使用;

2、各职能部门专项经费有管理办法且规定了建设期限的,项目仍处合同期或建设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3、已结题或已到建设期限的未结题项目,剩余指标统一收回学校暂存,职能部门如需继续使用,须制订相应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使用计划,经专项经费清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申请额度不高于收回指标额度;

4、纳入清理清单但未提出清理意见的项目,视为要求收回结余指标,不再继续使用;

5、各经费归口的职能部门暂存指标使用计划与经费管理办法请于6月19日17:00前报送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小组。

联系人:毛意琴,联系电话:63741891(9292891)

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小组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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