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校内专项经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意见,经专项经费清理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15年校内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上级部门和校外单位资助的项目保留使用;
2、各职能部门专项经费有管理办法且规定了建设期限的,项目仍处合同期或建设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3、已结题或已到建设期限的未结题项目,剩余指标统一收回学校暂存,职能部门如需继续使用,须制订相应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使用计划,经专项经费清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申请额度不高于收回指标额度;
4、纳入清理清单但未提出清理意见的项目,视为要求收回结余指标,不再继续使用;
5、各经费归口的职能部门暂存指标使用计划与经费管理办法请于6月19日17:00前报送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小组。
联系人:毛意琴,联系电话:63741891(9292891)
专项经费清理工作小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