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2012年预算编制要进一步围绕建设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开源节流,注重绩效,强化预算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现就2012年部门预算编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科学、精细,规范、透明,硬化预算约束”为预算编制原则。各部门申报的预算经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前三年实际支出平均数,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编制。
二、采用“两上两下”方式编制。计财处将严格按照各学院(部)、部门核准后的详细经费预算控制经费的使用。
三、人事处需报送全校教职工(含临时工)人员类别、岗位、职务等情况及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发放标准(表格参照财政供养库格式),各部门报送本部门人员情况表(附件1-1)。
四、教务处报送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情况(表格参照高基表),研究生部报送研究生人数情况(表格参照高基表),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成教自考学生人数情况(表格参照高基表),国教学院报送留学生人数情况(参照附件2-2),其他各学院需报送本学院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人数情况(附件2-2)。
五、各学院按自主理财要求编制预算方案(附件2),严格执行《浙江农林大学学院自主理财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算程序,积极推进理财民主。
六、各学院(部)、部门的专项经费预算按照2012年度实际发展需要如实向学校职能部门申报,由职能部门建立项目库,筛选部分符合学校“十二五”规划要求的优质项目统一申报2012年预算,未入选项目库的项目不纳入学校2012年预算。新申报的建设专项应附向职能管理部门报送的立项报告,提供详细支出内容、立项依据、项目规划、设备购置清单、项目绩效目标等详细佐证材料,做到细化和量化。鼓励新建或扩建实验室等积极申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实验室建设专项,所报专项进入各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库备选,学校原则上从各项目库中择优选取。
七、实验室设备及家具和办公设备及家具的购置计划、公共教室设备维修、教育厅专项申报材料(参照省财政专项申报格式)由各学院(部)报设备处,经筛选汇总后统一申报。此外,设备处还应报送设备图书家具等政府采购计划。房屋修缮计划报建设处,经筛选汇总后统一申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专项等本科教学建设专项报教务处,经筛选汇总后统一申报。学科建设、研究生课程建设等研究生教学专项报研究生部,经筛选汇总后统一申报。人才引进、师资培养等人才建设专项报人事处,经筛选汇总后统一申报。
八、科技处需申报2012年度科研经费收入预算及任务分解计划书。
九、天目学院在2008年的标准和办法基础上,结合独立学院评审实际报预算方案,具体规划项目内容与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相衔接,并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收入支出计划填报预算,后勤服务经费要细化,区分本部和天目应承担的费用并附相关业务的成本。卫生所运行补贴需提供计算依据及相关财务报表。
十、预算执行完毕后,计财处将联合职能处室根据核准后的专项经费预算对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会影响下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安排。
截止时间:
部门填报附件1,学院填报附件2,图书馆、体军部参照部门填报。
请于10月8日前上报(电子与纸质各一份,电子发送至jcc@zafu.edu.cn),其中教职工人员情况、学生人员情况(其中新生暂按招生计划数填报,10月8日前再重新报送实际报到人数)、2012年教育厅专项申报材料、设备家具图书等政府采购计划9月19日前报送。
报送地点:行政楼217预算管理科
联系人:王陈燕 联系电话:63741891(9292891)
附件:
1.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申请表
2.学院间教学结算收入预算表
计划财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