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关于2017-201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7-11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确保2017-201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在校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缴费方式

研究生、公办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缴费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建行“龙卡”代扣代缴方式。为确保“银行批扣”缴费成功,请各位同学将应缴费总额足额存入建行“龙卡”中,注意要多存入1元,防止银行自动扣款时因建行龙卡余额为零造成扣款失败。“银校通”系统缴费。具体包括:建行手机银行(APP客户端)缴费;建行网上银行缴费;省内中国建设银行各网点柜面缴费。(8月20日前,上述两种方式可任意选择,8月20日后只能选择第一种方式缴费)。

三、缴费时间

所有学生务必于8月24日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缴款。学校从8月25日开始委托建行从学生的“龙卡”账户中自动扣缴学费。如未完成银行扣缴的学生,从9月1日起计财处再次开通“银校通”系统,学生可通过该系统缴费。9月3日各学院学生办统一到计财处收费现场(学生活动中心影剧院一楼大厅)领取本学院学费扣缴成功学生的收费票据,及时发放至学生本人,学生应将收据保留至毕业,以备后查。因特殊情况无法将应缴费总额存入缴费卡的学生,于9月3日到计财处收费现场缴款。

四、具体要求

1、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协助,配合学校财务做好学费收缴工作。请各学院将下学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总额、缴费方式和时间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位学生。

2、严格执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凡我校在册的学生均应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各学院必须凭计财处提供的缴费票据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本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缓缴申请,同时附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经所在学院核实审批后,再到校计财处办理部分学费缴纳手续,缓缴申请一式二份,计财处和申请缓缴学生各留档一份。

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醒生源地汇款经办银行在汇款时注明贷款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以便贷款到帐后能迅速查实入账。在助学贷款未到帐之前,请不要将生活费等其他费用存入代扣学费银行卡中,以防被自动扣款抵缴学费。

4、为方便学生、提高工作效率,与学生批量结算的费用均委托银行通过代扣学费银行卡进行代付代缴,代扣学费银行卡务必妥善保管,毕业离校前请不要销卡。学生代扣学费银行卡号若有变更,请及时到所在学院学生办办理银行卡号变更登记,并将变更登记表在放假前交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十二号窗口(行政楼217办公室)。

5、计财处在学生下学年所就读专业明确后,将每个学生2017—2018学年学杂费标准通知各学院,学生也可登录计财处网站:http://jcc.zafu.edu.cn/,点击“财务综合信息门户”——进入“网上查询系统5.0”页面——在“用户登陆”条目中输入学生学号和用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点击“学生缴费及补助信息”项目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6、《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学杂费缓缴申请表》、《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到计财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一:浙江农林大学2017—2018学年学杂费收费项目与标准

附件二:浙江农林大学银校通缴费流程

浙江农林大学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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