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6-28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确保2022-2023学年学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在校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缴费方式

通过校园缴费平台缴款(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三、缴费时间

所有学生务必于830日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缴款。学校财务将把缴费电子票据发送至学生手机或邮箱,也可登录“浙里办”app查询并下载电子票据。

如需咨询,请于711日至92日的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至行政楼217室,或电话联系0571-63740029

四、具体要求

1、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协助,配合学校财务做好学费收缴工作。请各学院将下学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和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2、严格执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凡我校在册的学生均应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清学杂费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缓缴申请,同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核实审批后,再通过校园缴费平台缴纳差额学杂费。对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不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不予在教务系统注册。

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醒生源地汇款经办银行在汇款时注明贷款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以便贷款到帐后能迅速查实入账。

4、计财处将每位学生2022-2023学年应收学费、住宿费信息录入学生收费库,学生可通过校园缴费平台查询个人需缴费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2

5建行为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务必妥善保管,毕业离校前请不要销卡,以备在校期间的勤工助学金、各类奖学金、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发放和毕业前学费清算等,银行卡号若有变更,请及时登录校园缴费平台进行信息维护。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2022-2023学年学杂费收费项目与标准

附件2校园缴费平台系统使用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22627日  


上一篇:   关于计财处 2023 年暑期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2022届毕业生学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