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4-12-09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时间

按照上级要求,全省高校自2015年起开始施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了配合新制度施行,计财处需要完成财务系统升级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因此将财务年终决算时间确定为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16日(注:12月24日—1月8日完成年终结账前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往来款清理和财政专项统计工作,1月9日-1月11日进行年终结账,1月12日—1月16日完成财务系统升级及项目设置等工作)。

(1)12月24日前如遇节假日,则不对外报账。

(2)元旦过后财务将不再开账对外报销,紧急业务可特殊处理。

(3)国库最迟付款时间为12月22日,政府采购款项支付、重中之重学科涉及国库支付业务的报销请在12月22日前处理。

(4)12月份学生劳务费发放请于1月1日至13日前(因元旦假期顺延三日)的周一、三、四将纸质发放表交办事大厅四号窗口,并将电子表格发到jcclwf@163.com邮箱,实际发放时间将顺延至18日前。

二、预支款清理

教职工预支的各类款项,必须及时办理冲账手续。教职工预支款情况可登录计财处“财务综合信息门户”——“个人查询”——“教工信息”——“我的借款”栏目查询。

三、票据清理

各有关学院、部门领用的内部收据,应于12月30日前交回计财处财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20室),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年底前急用时单独申领。

四、收入清理

1.凡预借财政或税务票据(先开票给对方单位)的教职工,请抓紧时间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2.凡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部门或个人,可登录计财处网站在“功能模块”——“到款查询”栏目查询,并于12月30日前到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楼216室)11号窗口银行出纳岗位办理到款入账手续。

五、资产清理与盘点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做好资产的盘点、入账工作,并与财务做好有关账目的核对。

2.继续教育学院及时做好教材年终盘点与账目核对工作。

六、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检查及年终项目保留

各部门近期认真检查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有未完事项请尽快执行,以免影响年度项目执行率。另外,各部门对于2014年度预算项目有需要保留并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请抓紧时间梳理并填写《年终项目保留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2月24日前提交至计财处预算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8室),我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留

注:1.各学院自主理财经费及部门公务费不在此次申请范围,计财处将统一保留结转;2.其他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日常运行、学生经费(统筹)、公共运行经费、校内专项等项目中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请填表说明;3.以上项目经费范围见《浙江农林大学关于下达2014年财务预算的通知》(浙农林大[2014]48号)。

附件:年终项目保留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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