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为广大教师做好会计服务工作,计财处决定在寒假期间开通假期报销专窗,现将财务报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2月14日的每周二、三(即1月20、21、27、28日,2月3、4、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2、报销地点
行政楼216室
3、服务对象
假期报销面向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受理校外人员报销业务。
由于今年首次试行假期报销,计财处安排了一个报销专窗,主要为老师们办理紧急业务。开通报销专窗后,不再另外安排时间办理预支款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