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寒假期间财务报销的通知

【 时间:2015-01-15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为广大教师做好会计服务工作,计财处决定在寒假期间开通假期报销专窗,现将财务报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2月14日的每周二、三(即1月20、21、27、28日,2月3、4、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2、报销地点

行政楼216室

3、服务对象

假期报销面向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受理校外人员报销业务。

由于今年首次试行假期报销,计财处安排了一个报销专窗,主要为老师们办理紧急业务。开通报销专窗后,不再另外安排时间办理预支款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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