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发放学生科研劳务报酬相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4-09-25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计财处近期在统一发放学生劳务报酬时,发现部分学生劳务发放表格式、公式被修改过的现象。同时,大部分劳务报酬发放表在规定时间之后上报计财处,造成了数据核对、处理的难度,大大影响了学生劳务报酬的正常发放。为保证学生劳务报酬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对统一发放学生科研劳务报酬相关事项做如下调整:

(一)发放时间: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发放方式:银行批量代发至学生建设银行卡。

(三)发放内容:当月发放上月学生科研劳务报酬。(如10月15日发放9月份的学生劳务报酬)。

(四)需提供的材料及提供时间:每月1至10日,将《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劳务报酬发放清单》(见附件)电子表格发至邮箱jcclwf@163.com中,同时将纸质发放清单于每月1至10日的周一、三、四交到浙江农林大学办事大厅4号窗口。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劳务报酬发放清单》的内容、格式要求填写;

2.纸质版、电子版清单须完全一致;

3.电子版清单以清单首位学生班级及姓名(如:林学141-张**)作为文件名称和邮件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4.请勿修改电子表格的格式、公式等非填报内容,以免影响劳务报酬的发放。

计划财务处

2014年9月25日

附件:

上一篇:   关于报送财务工作发展规划相关数据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计财处网上预约报账的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