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调整职工公积金使用政策

【 时间:2011-09-28 浏览:

日前,临安市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策。

一是调整提取政策。从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每年一次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或现金提取12个月

的贷款还款额。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确定标准,夫妻双方每月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合计2500元以上的最高可贷

50万元;一方每月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700元以上的最高可贷30万元。

三是调整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对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需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情况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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